招生咨询:0371-86650006
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6-05-12  来源:招生办  作者:招生办 

各二级学院、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郑州财经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  转专业对象

2025级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(含往年保留学籍今年复学学生)。

二、  转专业条件

(一)符合《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的可申请转专业情形之一,且无《管理办法》第五条规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情形;

(二)已取得我校2025级普通本科正式学籍,学籍状态正常(未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、保留入学资格状态);

 (三)未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,或虽受到处分但已解除;

(四)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拟转入专业2025年招生时的选考科目要求;

(五)因创业休学或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,优先考虑。

三、申请时间及工作程序

(一)申请时间

1.通知公布:2026年5月12日前,招生办通过“招生信息网”公布本通知;

2.学院工作安排:各二级学院拟定本学院2025级普通本科转专业工作安排,报招生办审核备案,并于2026年5月15日前发布;

3.学生提交申请:2026年5月16日—5月25日,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招生信息网(http://zb.zzife.edu.cn/)“资料下载”栏中下载《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异动申请备案表》,填写完成后,将该表与“转专业申请书”等材料提交至转出学院;

4.转出学院转出初审:2026年5月26日—5月29日,转出学院完成申请学生资格初审,将“××学院25级本科转专业信息汇总表”报送至招生办;

5.转入学院考核:2026年6月1日—6月5日,转入学院会同教务处组织开展拟转入学生考核,将拟接收名单报送至招生办复核;

6.办公室复核:2026年6月8日—6月10日,招生办完成拟接收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复核;

7.结果公示:2026年6月11日—6月17日,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(公示期5个工作日);

8.申诉处理:公示期内,受理学生申诉并完成核查答复;

9.正式批准: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正式批准学生转专业;

10.放弃转专业处理: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,受理学生放弃转专业申请并备案,逾期不再受理放弃申请;

11.学籍及教学衔接:2026年9月开学前2周内,完成学籍异动、学分认定及教学衔接工作。

(二)工作程序

按照《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执行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,一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转专业工作有序推进;二要严格规范程序,确保公平公正,接受监督;三要合理宣传,正确引导,促使学生结合自身兴趣、特长及职业规划,理性申请转专业,避免盲目跟风;四要强化衔接,保障质量,同时做好转专业相关材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,确保材料完整规范,便于后续核查。

2026年5月12日

附件:1、郑州财经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

          2、2025级本科转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览表

          3、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异动申请备案表




收藏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