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生咨询:0371-86650006
郑州财经学院单招考试考生守则
日期:2020-09-25  来源:[db:来源]  作者:[db:发布人] 

1.下午1400预备铃响后,考生持准考证、身份证进入考场。

2.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号入座,中间两列考生靠走道就座,南北两列考生靠墙就座,前后对直。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靠走道一侧的上角,以便核验

3.入场须接受违禁物品检查。严禁考生携带以下物品入场: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(如移动电话、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,电子计算器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、扫描设备,涂改液、修正带及各种文具;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;其它非考试必需物品。

4.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。考生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,开考1个小时后可以交卷出场。

5.考生在领到考卷后,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上的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晰地填写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栏目。

6.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超出答区的答案无效,严禁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

7.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得喧哗,不得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得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,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
8.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等问题,可举手询问,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;开考后,再行报告、更换的,延误的时间不予延长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询问。

9.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,将试卷、按照从上至下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,坐好静候收卷。待监考人员收齐答卷检查无误后,按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不得将试卷等带出考场。

10.提前交卷考生严禁在楼道内使用手机,不得喧哗,安静离开考区,禁止在考场附近逗留。

11.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。如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等规定进行处理。如情节严重、触犯刑法,将报送公安部门,依法处理。

收藏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