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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同意裴一敏同学转学的公示
日期:2017-04-10  来源:招生办  作者:招生办 

裴一敏,考生号16410302110106,身份证号:410305********0526,该生因身体原因,提出转入我校申请,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等有关转学文件规定,对该生资格、转学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,审查结果显示转学证明材料真实,转学理由正当、充分,符合转学条件。经我校招生监督部门同意,校、院两级会议集体研究,报校长办公会审定,决定同意裴一敏同学转入我校

特此公示。

郑州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

20174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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